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公共厕所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具备条件的环卫公厕提供二十四小时开放服务或者设置二十四小时男女通用厕间。鼓励和支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沿街商店、宾馆酒店、银行等向社会免费开放厕所,并设置相应指示标识。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