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市容环卫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绿色低碳、共治共享的理念,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