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业与先进制造业、商贸业、现代农业、电子商务等关联产业和业态的协同发展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共享设施和网络资源,支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入驻各类园区,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建立多场景灵活适用的供应链服务平台,推动融合发展。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