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系统协调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全方位系统综合治理修复等,稳定生态环境系统,提升生态环境功能。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