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邮政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4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