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邮政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4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