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邮政条例/第四章 快递业务第三十八条有效对经邮政管理部门核定承担运递快件的专用车辆应当喷涂快递标识,由交通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对带有快递专用标志的车辆,有关部门应当在其通行、停靠及进社区揽收、投递等方面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4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