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交运的邮件,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企业应当优先安排运输,车站、港口、机场应当安排装卸场所和出入通道。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