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邮政条例/第三章 邮政服务第三十一条有效邮政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喷涂邮政专用标志色和“中国邮政”标识,其他车辆不得喷涂。邮政专用车辆应当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用于运输邮政经营范围以外的物品。邮政专用车辆通过收费公路、桥梁时,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减免车辆通行费。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4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