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用户交寄邮件,应当清楚、准确填写收件人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

用户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信封、明信片的,邮政企业不予收寄。已投入信筒(箱)的,由邮政企业退给寄件人;无法退回寄件人的,作为无着邮件处理。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