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量质并举、绿色生态、多元参与、建管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