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护与利用第二十七条有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施生态种植、生态加工和生态管护模式,提升高标准农田生态价值,促进高标准农田可持续利用。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