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火灾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部门应当服从调度和指挥。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