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地方法规 ·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