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城市综合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部门联动的原则。地方法规 ·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