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市、旗区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危险化学品信息监管,对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危险化学品单位、化工园区所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应当加强危险化学品信息化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实现信息化安全监测、监控和预警,并与有关部门实现互联互通。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