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森林防火规定第二十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不得编造、传播虚假的森林火情信息。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