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四章 处理第三十六条有效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应当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结束后十五日内,将审查结果向审查要求、审查建议提起人反馈。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