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三章 审查第二十八条有效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自收到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议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完毕。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