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七条有效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设立档案学等相关专业,建设档案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加强创新型、管理型、技能型档案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