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浦东新区实施建筑师负责制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有效责任建筑师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害的,由责任建筑师所属设计单位依法承担责任;设计单位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法向责任建筑师追偿。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