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浦东新区实施建筑师负责制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有效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工程采用建筑师负责制的,参照适用本规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浦东新区范围以外)相关工程采用建筑师负责制的,参照适用本规定。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