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市支持浦东新区对标商事调解国际高标准规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依托产业集聚优势,健全组织布局合理、服务高效便捷、配套制度完备、发展规范有序的商事调解体系,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商事调解需求,打造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