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第十五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分期分批禁止施工现场机器搅拌混凝土,具体区域和数量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禁止施工现场机器搅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确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可以现场机器搅拌混凝土:(一)预拌混凝土专用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二)施工现场三十公里以内没有预拌混凝土供应的;(三)使用特种类型混凝土的。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