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第十一条有效新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应当符合散装水泥发展规划;项目核准部门在核准前应当征求同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的意见。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