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鼓励开展人力资源区域合作与交流,搭建招才引智、交流展示和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发展平台,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

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省外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