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章 无线电频率、无线电台(站)及发射设备管理第十九条有效除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外,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其他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取得型号核准,并在设备上标注型号核准代码。销售依法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向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办理销售备案。不得销售未依照规定标注型号核准代码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