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工资与支付第二十二条有效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其他职工实行同工同酬,其工资的确定和调整与其他职工同等对待。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