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人未按照规定如实公示有关信息的,由县(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