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快速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在快速路两侧修建影响快速路行车安全的建(构)筑物或设置广告、标牌。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0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