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十二条有效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