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配备专业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可以建立备案审查工作专家咨询制度,邀请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等担任咨询专家,参与备案审查工作。在审查过程中,可以委托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提供参考意见。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