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三章 审查/第二节 审查标准第二十八条有效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发现规范性文件存在与党中央决策部署不相符或者与国家改革方向不一致问题的,应当提出审查意见。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