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有效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一次性塑料制品,禁止生产、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和可重复利用产品,减少使用或者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