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水资源节约利用第三十七条有效鼓励居民节约用水、合理用水。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辖区内物业公司和居民生活节约用水的指导,建设节水型居民小区。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