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州、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资源保护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本条例规定的水行政执法,属于依法批准的综合执法范围的,由州、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综合执法机关实施。

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