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气象灾害防御与气候资源利用条例第六条有效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防灾减灾应急联动机制,完善重大气象灾害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市、县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