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气象灾害防御与气候资源利用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节能减排、国土绿化、湿地保护、云水利用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改善气候条件,保护气候资源。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