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