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二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明确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条件,加强对民用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指导。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