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五条有效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应当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能源、能耗、装配式建筑适用标准,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的组成部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