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二条有效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资源状况,合理确定供热方式,优化集中供热布局,推行分户计量收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