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编制市县级、乡镇级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应当按照城市设计、绿色发展和能源利用的要求,统筹考虑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内容。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