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管理、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餐厨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中的违法行为。

地方法规 ·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