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三章 基本保障第二十九条有效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28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