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地铁、公交、车站、机场、轮渡等人员聚集和流动的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对性骚扰的防范和干预机制,对有关单位的投诉处理或者案件调查工作予以配合。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