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目标,保障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所需用地和资金,逐年增加绿地面积。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6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