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黄土高原高塬沟壑区塬面保护,统筹安排塬面、塬坡、侵蚀沟综合治理,配置塬面径流集蓄利用与排导工程。

晋西太德塬区域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推进固沟保塬治理、坡耕地综合治理、适地植被建设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加强塬面耕地耕作层保护和多沙粗沙区治理。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