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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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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三章 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二十三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文和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水沙观测和河势调查,实施重点水库和河段清淤疏浚,恢复水库库容,提高河道行洪输沙能力,塑造河道主槽,维持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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