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古荔枝树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护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古荔枝树保护的科学研究和应用技术推广,提高古荔枝树保护管理成效。市绿化委员会应当建立古荔枝树保护专家库,为古荔枝树保护工作提供科学咨询和技术支持。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